财 政 局
负责区内财政工作。负责区内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等有关税收的征收工作。管理区内规费征(代)收工作。负责区内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和监督。负责区内土地拍卖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和相关费用支付的核算工作。负责开发区建设资金的管理、核算和监督工作;负责区内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核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协助开发区发展总公司搞好投融资工作,并对其收支行为的全过程(包括各下属单位)进行跟踪问效,加强财政监督。确保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审计及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工作。指导和管理区内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村级财务会计的指导工作。内设预算科、经济建设科、综合科,均为正股级建制,其职能如下:
预算科:负责区内预算内、外资金(财政专户)收支核算,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定期分析收支执行情况,办理预算会计业务和预算追加追减手续;负责区内财政国库管理和财政统计工作;指导协助各单位编制预算,负责对全区各局(室)行政经费预算汇总及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管理;负责对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统一的会计核算的管理指导;做好财政财务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常规检查和审计;负责预算外资金管理,管理预算外财政专户;参与制订有关财务制度和分配标准。
经济建设科:负责做好开发区经济建设专户帐的财务核算;核算和监督各工程项目预付资金的情况,保证资金支付的规范性、安全性;做好区内动迁、拆迁费用的支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审核,规范、完善工程审核程序。
综合科:负责农业税收(包括农业税、耕占税、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农业税收的减免事项;负责管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检查指导票据的使用;负责区内土地资金的监督工作和土地出让、拍卖收入和相关费用支付的会计核算;负责开发区会计结算中心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内规费的征(代)收工作;负责区内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财政对企业的专项补助工作;指导和监督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管理和监督区内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审核采购资金来源;负责区内会计管理工作;负责会计职称、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职业资格的有关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12-63960557
下属事业单位:会计结算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开发区内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结算中心预算执行、会计结算行为,切实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办理纳入中心管理单位的经济业务事项。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监督各单位的财务管理。配合各单位搞好财产物资管理。集中管理各单位的会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