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 划 建 设 局
负责区内规划、建设和拆迁工作。负责编制区内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区内各类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授权核发“一书两证”。负责区内城市道路、桥梁、水、电、气、通讯、绿化、消防、雨污水收集系统及其他建设项目管理。负责区内已建成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组织开发区直接实施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负责区内农户和其他建筑物的拆迁及其补偿安置工作,授权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内设规划管理科、工程建设科、综合科,均为正股级建制,其职能如下:
规划管理科:负责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和区内各项专业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区内建设布局规划管理、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包括各建设项目的布局和选址定点,授权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管理,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竣工规划验收;负责区内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和工作任务书的下达工作;负责区内实施的各项基础设施和项目用地填土平整的测量、地质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工程建设科:负责区内的各项基础设施的实施工作,包括区内城市道路、桥梁、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和污水收集系统、道路照明、道路和公共绿化(景观)、给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实施;负责区内各项目用地的填土平整和取土点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内各拆迁安置小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综合科:负责局宣传、会务、文件收发、车辆管理等事务工作;负责局各项统计和报表工作;负责局各项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有关文件资料、规划、设计、规划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档案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12-63960804
下属事业单位:
1、动迁办公室
主要职责:受理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区内房屋拆迁日常监督管理;对区内拆迁公司的拆迁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区内拆迁政策和文件进行汇编等。
2、建设管理服务所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开发区村级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开发区农村住宅建筑、小型建筑等建设工程项目设计与施工业务咨询、项目审核、技术服务和建筑市场管理工作。
3、市政管理处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开发区市政及绿化工程的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内道路、桥梁设施、绿化的检测、检查及养护管理。 |